发布日期:2024-07-25 04:47浏览次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中的指标要求,近期区政府办会同区网信办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8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5月26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8个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区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考核要求,天行体育平台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三)纠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截至2022年5月26日,我区未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民纠错信息。
(一)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较上一季度有所改善。但是仍然存在发布不主动问题,个别部门经过多次催促才发布。在抽查中发现,一些部门的部门动态、信息公开、部门风采等栏目未按要求及时更新。(见附件1)
(二)个别部门行文用词不规范、不准确。个别部门(单位)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发布存在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部门工作动态,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
(一)加大政府网站日常维护保障力度。政府网站是沟通群众的重要窗口,是政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要求进行信息发布和维护,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信息公开、部门风采等栏目的日常维护更新,动态类栏目信息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非动态类栏目三至六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二)加大信息发布安全审核力度。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在政府网站上面发布信息时,应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对重要稿件反复核校,坚决杜绝表述性错误和错别字等现象。开设了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在政务新媒体上面转发信息时,不能机械性的转发,要加大对所转发信息的审核力度,避免转发带有错别字或者严重错别字的信息。
(三)加大重点信息和政策文件公开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尤其是需要加大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教育、医疗、公共卫生、规划计划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