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8 08:28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建设了江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该平台是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项目合规性审查、项目生成策划流程创建、项目生成策划流程协调、项目生成策划流程回复、项目生成策划流程汇总意见、项目信息综合管理与统计等功能,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保障项目与土规、控规及各项规划的协调一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审批效率。为持续做好“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安全保障工作,持续丰富和完善平台数据资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我局计划开展市自然资源局“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安全运维(2023年)项目。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市自然资源局“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安全运维(2023年)项目。
(二)项目总金额: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该费用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成果资料、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平台日常运维、接口维护、数据资源与数据共享维护、平台安全保障等方面。
通过对协同平台项目的维护,满足用户日常使用工作需求,提供系统运维管理服务,处理用户因需求的权限增删改查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协同平台运行稳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保证项目策划生成模块中政府投资库(三年滚动计划库、下年度计划库)、用地清单及豁免制业务库、业务跟踪、业务查询、控制表单等功能正常使用。
(3)定期检查与省、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情况,是否访问异常,并修复。
(4)维护区域评估模块,保证区域评估功能正常,维护该模块在项目生成策划过程中正常运行,为项目生成策划提供区域评估支撑。
(5)对系统用户进行信息进行维护和修改,添加系统用户、更改系统用户信息、权限等。
(7)应急状态的安全值守、响应工作,主要是系统应急响应、重大安全故障处理,确保系统出现安全事件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降低系统安全问题对江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的影响。
(10)加强实时监测,对系统或性能指标进行监控,并及时反馈网络对象的安全性指标。
(1)与广东省政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维护,保证统一单点登录、定期同步信息(包括系统组织机构、账号信息)、账号同步退出。
(2)与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接口对接维护,保证项目基本信息、前期策划信息、项目红线信息的数据共享,同步实现“一张蓝图”标准页空间属性信息展示。
(3)定期检查协同平台已发布的空间数据是否缺失,保证用户部门日常使用需求。
(5)对后台数据库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数据库使用情况,保障数据库的完整性。
(6)对后台数据发布共享服务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数据共享情况,天行体育app保障数据共享功能运行正常。期间涉及产生的共享数据除项目策划生成等业务数据外,还包括各类已纳入平台管理空间管控数据。
对协同平台定期开展日志分析、安全排查和数据备份等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协同平台和数据安全,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3)修复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潜在的风险以及相应的建议性改进意见。
(5)提供安全事件处置与应急措施,重大防护期内,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系统和数据安全。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维护工作成立专门运维服务团队,运维服务团队需要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运维管理经验,运维服务小组由1名组长和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组长需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本项目采用远程支持+现场维护的模式,在出现操作系统故障、数据库系统故障、应用系统故障情况时,运维团队需在20分钟内响应,8个小时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应用系统内部使用过程功能性问题需30分钟内响应,2天内解决,远程无法解决的应在2天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供应商将金额为5万元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在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项目实施8个月后,中标供应商将剩余未支付合同金额的等额发票交我局,我局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按该发票金额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二)由于本项目使用市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均为我局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提出申请的时间。我局在上述期限内申请付款的,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我局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对比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包含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服务内容、项目开展进度计划等)。
1、投标人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或数据建库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过同类(规划、地理信息相关)业务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学会或行业协会的颁发的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省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或奖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可以使用其母公司的知识产权、荣誉、资质、业绩、人员等全部资源参与投标。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和计算机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中任意两项,得10分;具有上述任意一项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得5分。最高得分10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2、项目组技术人员中具有测绘类、规划类或计算机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每人得4分。最高得20分。须提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本项目需先进行资格审查,由我局采购工作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我局抽取评审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和保密协议。
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以及“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为一份文件,无需密封包装。
包括投标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中需具有工作类别的单价及总价)、项目投标方案等。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邮寄或现场递交,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29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堤东办公区国土空间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