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6 12:08浏览次数:

  《深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粤办函〔2017〕1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网站结构布局,规范政府网站管理,提升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管理平台为中心,推进各区、市直各单位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基层网站功能进行整合迁移,建设政府网站群,并实行统一运维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集约,推动政府网站管理水平提升和改革创新,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本方案中需集约化建设的政府网站,主要指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托国际互联网开办的网站,包括:

  各区直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不单独建设网站,已建成的必须于2017年12月底前,关停并集约至本区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数据迁移,以栏目或频道的形式呈现。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网站,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原则上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集约至“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平台,并完成数据迁移。

  市直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只保留1个政府网站。尚未集约至“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平台的,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集约,并完成数据迁移。因特殊原因不能集约的政府网站,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一)根据粤办函〔2017〕156号文件要求,全市拟保留政府网站55个。其中,市直部门网站44个,区政府门户网站10个,基层网站1个,其余全部关停(详见附件1、2)。各区、各部门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网站永久关停,并逐级审核报批。因特殊原因需要单独保留的网站,由其建设、管理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厅申请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向省政府办公厅申请。(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区、各单位配合,2017年5月底前完成)

  (二)梳理网站集约和迁移操作流程,制订《政务网站生成平台建站、迁移流程指引》,指导各区、市直各部门网站集约至“深圳政府在线”统一平台,并对各单位网站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经贸信息委负责,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三)各区、各部门根据《政务网站生成平台建站、迁移流程指引》,制订本区、本部门网站集约和数据迁移技术方案及进度安排表,报市经贸信息委。(尚未集约的各区、各部门负责,2017年7月底前完成)

  (四)根据集约化建设情况和统一运维需求,修订《深圳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网站建设各主体单位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市政府办公厅负责,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五)完善“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平台功能,确保各区、各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后,全部政府网站和网站统一管理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市经贸信息委负责,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市经贸信息委提供技术支持,对拟保留的政府网站进行检查评估,并与拟保留的合格网站签订网站运维责任书。(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天行体育网址各区、各部门配合,2017年8月底完成)

  (七)各区、各部门要对关停网站同步正常维护至数据迁移结束,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1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公告期满后,及时注销网站域名、注册标识和证书信息。(拟关停网站原单位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各区、各部门要落实专人,组织专门团队对本区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向“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平台集约,按时完成改版和数据迁移。(各区、各部门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2018年3月前完成)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部署推进。各区、各部门要专人专责,按照时间进度全力推进,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包括网站已关停的部门、街道办事处,依然要承担上级网站子站、栏目、频道的运维职能,及时准确地做好相关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工作。

  各区、各部门开办和关停网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府网站建设指引要求,按程序逐级申请。未经审批,严禁擅自开办和关停网站。

  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技术员 点击QQ咨询